上海市寶山區消費者梅先生:臨近中秋想吃月餅,印象中杏花樓還不錯,于是2015年9月21日就到臨近杏花樓買月餅。在門口花錢買了2張168的月餅提貨券,高高興興就把月餅( 生產日期: 2015.9.15,產品規格:花好月圓 680g, 廠家電話:63280504,銷售商家: 杏花樓寶山東林路店,商家電話: 66781138)領回家了。一盒送給了正在我家裝修的師傅,一盒自己留著。22日晚自己想要吃,打開來發現其中一個包裝袋里的月餅已經發霉了,瞬間惡心無比,其他的月餅雖然看上去完好也不敢下口了,心想送給裝修師傅的月餅不會也發霉了吧……。接著網上查閱了一下,說杏花樓的月餅只是把生產日期標在外盒上,里面的獨立包裝是沒有標的,所以過期的月餅可以直接換個外盒裝上繼續賣……杏花樓這種傷天害理、害人害己的行徑我必須投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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